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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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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 金 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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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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料 條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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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 單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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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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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送/領件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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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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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備
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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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-7個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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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NT$1,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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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成人為10年;16歲以下為5年;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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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
1. 彩色照片2吋2張,背景需為白色(需露出耳朵)
2. 身份證正本
3. 退伍令正本(男士)
4. 申辦人電話(H、O) 緊急聯絡人姓名、電話(H、O)
未成年(20歲以下者)
1. 彩色照片2吋2張(需露出耳朵)
2. 身份證正本
3. 14歲以下小孩無身份證者需附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一份
4. 監護人身份證影本
5. 監護人須於申請表格背面簽名欄中的父或母或監護人欄中簽名
軍人
1. 彩色照片2吋2張(需露出耳朵)
2. 身份證正本
3. 軍人補給證正反面影本
註:軍人可直接先申請護照,當護照申請下來時,須至自身的服務單位蓋出境核准章,方可出國
警察
1. 彩色照片2吋2張(需露出耳朵)
2. 身份證正本
3. 退伍令正本
註:如舊護照的條碼上為天字號,須至境管局重新換貼人字號條碼
役男
1. 彩色照片2吋2張(需露出耳朵)
2. 身份證正本
註:護照下來後,須先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兵役課蓋出境核准章,方可出國
註:*舊護照正本(需繳回)(新辦則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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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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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02)2343-28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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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8:30
- 17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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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2號(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,領務櫃檯設於3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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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表格內容須註明申辦人姓名及電話(H、O)
※表格內容須註明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(H、O)
※申請人須於表格背面簽名欄中的申請人欄中名,以表示對此表格填寫均為屬實
※表格可至本公司索取或至此外交部官方網站自行下載
※下載的表格須是彩色才可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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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效期未及一年者始可換新證
* 依國際慣例護照效期未滿六個月不得入境(有效期限減去六個月為有效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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